1、吸附:
有機廢氣經過濾器除去固體顆粒物質,由上而下進入吸附罐,有機物被活性炭捕集、吸附并濃縮,凈化的空氣從罐體下部經主風機排入大氣。
2、解吸
當活性炭吸附有機物達到飽和狀態后,停止吸入有機廢氣。通過活性炭床向上送入蒸汽進行吹脫,將有機物自活性炭中逐出,即解吸。罐中活性炭恢復其活性,即再生。
3、熱風干燥及冷卻:
用蒸汽解吸后的活性炭層中,約留有80~90%的蒸汽凝液,填充了活性炭內孔,從而降低了炭層的活性。因此,通入熱空氣對炭層進行干燥。然后關閉蒸汽閥門,再通入常溫空氣,冷卻至25℃左右,活性炭恢復如初,以備再循環使用。
4、有機溶劑回收:
利用有機溶劑露點溫度較高的特點,將蒸汽和有機溶劑的混合物引入冷凝器,使其冷凝,冷凝液經疏水閥進入分離器,利用溶劑比水輕的特點,分離回收。
5、凝水凈化:
為保證冷凝水的潔凈,避免有機溶劑的凝水排入水體,在分離器內分離后的水中通入壓縮空氣,使水中有機溶液劑充分解脫。被壓縮空氣逐出的含有機物空氣折返廢氣系統,重新吸附。凈化后的冷凝水,排入下水道。
6、連續吸附措施:
在連續生產的工廠中,吸附系統也需相應連續工作,可在廢氣凈化系統設計中,選用雙罐系列,以便吸附、再生交替連續使用。
7、再生周期:
再生周期應根據凈化后排氣中有害氣體濃度而定。當有害氣體濃度接近超標數值時,即應停止吸附,進行再生。幫系統初始工作階段需及時測定排出口有害氣體濃度,以便掌握合理吸附再生周期。